垃圾強制分類計畫推行多年,民眾對於回收觀念雖已有提升,但仍有民眾常誤將便當盒、飲料杯、杯蓋等一次性免洗餐具及無髒污保麗龍、塑膠袋視為一般垃圾排出,此類物品都可進行回收再利用,請民眾垃圾排出前落實分類工作,將垃圾分為一般垃圾、資源回收及廚餘等三類後排出,若未依規定將垃圾分類排出者,依法可處新台幣1,200元至6,000元罰鍰,請民眾配合法令規定,以免受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