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5年4月28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533750700號及115年4月23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533657700號公告。
二、認證辦法受理期間為115年4月23日至115年7月15日止,申請書請至本局建築管理處網站下載(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/高雄之光宜居之城-https://solar.kcg.gov.tw/)。
三、經評定後獲選之案件依設置類型及等級發予獎勵金(金級等級3萬元,銀級等級2萬元,銅級等級1萬元),請踴躍提出申請並協助轉知。
四、公告地點: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「高雄之光─宜居之城」(https://solar.kcg.gov.tw/)網站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