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公告核定高雄市茂林區公所申請高屏溪水系,高屏溪支流、荖濃溪支流、濁口溪支流山澗水,家用及公共給水地面水臨時用水登記。
依據: 水利法第44條。
公告事項: 核定臨時用水登記內容詳如臨時用水登記公告事項表(詳見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