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震災後作業流程說明全館清查震災情況上班開館時間:由館長統整清查、拍照地震受損情形,回報區長或秘書,並裁示決定是否閉館。休館日:於上班時間由館員統整清查、拍照地震設施及人員受損情形,回報民政課及社福館。通報:區公所民政課、社福館、館長彙整資訊,將民眾或財物受損情況通 復原工作開閉館決定:由館長統整清查、拍照地震受損情形,回報區長或秘書,並裁示決定開閉館相關事宜。公告及標示:由圖書資訊科文宣業務承辦負責撰寫開閉館相關訊息公告及標示,由館員協助張貼。電子公告:於市府災情中心、區公所及圖書館網站公圖 LINE 及 APP,公告閉館消息。紙本公告:圖書館入口公告。張貼標示:故障設備(如電梯)、部分樓層不開放標示。暫停館際服務:於館舍復原工作期間,如需暫停館際合作服務,由業務同仁連絡告知合作單位,並進行公告暫停服務。設備維修:通報災損後,由通報組人員聯繫廠商維修。圖書整理及上架:由館員及志工負責館藏復架、歸架。依設備維修及圖書上架進度,適時公告開放樓層或區域,待全館完成設備維修及圖書上架後,再行公告完全開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