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單位 |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。
活動時間 | 115年5月1日(星期五)。
設攤地點 | 茂林多功能活動中心(宿舍前方)。
報名截止日 | 即日起至4月20日(星期一)下午5時。
攤位展售資訊 | 共計10攤:
一、農特產品:農業產銷班及農戶生產之農特產品。
二、部落美食:傳統美食、在地小吃餐飲業者。
三、手工藝品:文創商品、手工藝品,如皮雕、木雕、服飾、編織品等手工藝。
聯絡窗口 |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農觀課 07-6801045分機234。
申請人資格 |
一、本區協會、教會、產銷班、合作社或其他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。
二、設籍本區18歲以上區民,同一戶籍或三親等內僅得1人提出申請,且不得以人頭代替申請,經查
違反規定 者,則同時取消所有申請案。
三、如本區區民無申請或尚有攤位,開放其他有興趣之民眾申請。
入選方式 | 本區攤位開放符合申請資格者申請,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依序錄取,額滿為止。
實施方式 |
一、採電話或網路表單報名制,請有意參加者電洽本所(電話:07-6801045),並提供聯絡人電話
及攤位名稱,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,額滿為止,入選攤位將公布茂林區公所粉絲專頁。
二、市集活動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(報到時間為7時30分至8時)攤位販售物品須於上午8時以
前完成設攤並將車輛駛離活動現場,車輛禁止停置於活動現場。設攤於下午5時結束,最晚請於下
午5時30分前將場地整理乾淨並復原。
三、經費與責任歸屬:
(一) 本活動為推廣性質(或特定目的),不收取場地租金及保證金。
(二) 參加單位(或人員)於活動結束撤場時,應落實場地清潔與廢棄物清運;經主辦單位確認完
成確實清潔後,始得辦理簽退。
四、為使本活動順利進行,若遇特殊情形以致攤位須調整時,本所得以向各攤商協調,並保留攤位重
新規劃及調整之權利。
五、設攤內容若為飲料或食品類,務必注意衛生與清潔,避免飲品腐壞產生食物中毒之情事,如有消
費糾紛,攤商需自行負責。
六、攤位之擺設應注意安全,避免發生電線走火、貨架或物品傾倒之意外,如發生意外,攤商須負起全
部賠償責任。
七、如果攤位設置商品為油炸類或有破壞活動場地及設備之虞,需自行斟酌調整以避免破壞活動場地
設備,如有損壞情事,攤商需自行賠償。